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相关部门解读《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题: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相关部门解读《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记者顾天成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出台对我国疾控事业发展有何意义、如何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核心能力、如何更好实现医防协同……28日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读。

提升核心能力 突出协同联动

“意见描绘了我国疾控事业发展的蓝图和愿景,对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实现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表示,此次出台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重塑体系、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建强队伍四个方面。

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

王贺胜表示,要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疾控核心能力。通过加快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等,实现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传统重大传染病的流行。

在完善机制方面,突出协同联动。既强调不同层级疾控机构承担职能的差异化、上下联动和工作协同,又强调卫生健康和疾控系统内部的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包括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和信息共享。

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监测预警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传染病风险的第一关口。意见提出,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

“目前,我国已建立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覆盖全国8.4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司长张国新表示,针对新冠疫情和急性呼吸道疾病,我国拓展形成包括哨点医院、病毒变异、城市污水在内的10个监测子系统,并设置4类风险信号。

下一步,我国将从四方面全面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包括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明确相关部门机构工作业务职责;在优化现有疫情监测报告系统的基础上,构建部门协同的监测体系,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完善风险评估、警示信息通报和预警决策工作流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化应用,逐步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分析、预警。

救治能力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十分关键。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庄宁表示,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推动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平急转换的医疗救治能力持续加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热门诊设置率均超过98%,基本实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等。

国家疾控局规划财务与法规司司长李正懋介绍,今年10月,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持续推动医疗机构落实疾控工作责任。同时,已在全国9个省份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

上海市探索医疗联合体综合派驻,采取了“驻点督导+巡回督导”和分片分组循环督察等派驻方式;浙江省开展县域医共体综合派驻;陕西省探索对专职疾控监督员实行“统筹调度、集中检查、定点负责”……各试点省份因地制宜,扩大人员遴选渠道,探索优化疾控监督员配置数量和组合形式。

据介绍,下一步,将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疾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公共卫生人员临床相关知识技能培训,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探索开展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积极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吴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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